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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小学生研学游!承办机构遴选标准是………

为公平、公正遴选出抚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单位,扎实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,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借鉴先行地区做法,拟通过公开遴选形式确定抚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机构,现公告如下。

 

 
 
 

  前言:    为公平、公正遴选出抚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单位,扎实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,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借鉴先行地区做法,拟通过公开遴选形式确定抚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机构,现公告如下: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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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加遴选的基本条件

1.有合法资质的注册旅行社,有较深的研学旅行从业经验
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有较强的责任心,有教育情结,有合作精神,有公益心态;

3.有研学旅行课程体系,有研学导师,有安保人员队伍;

4.有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,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;

5.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,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。

二、遴选有关程序

遴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  

1.发布公告。2018年6月15日前,在抚州日报、中国抚州网等媒体发布;

2.报名确认。凡符合遴选基本条件,有意承办抚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,可于2018年6月20日前到抚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。

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:

(1)提交单位及法人的基本情况、承接研学旅行的优势和特点(书面材料); 

(2)提交单位营业执照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旅行社统保责任险、法人身份证(验原件,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);

(3)提交单位研发的研学旅行整套课程方案,每家单位可以申报5-10个研学旅行课程方案;

(4)提交研学导师、安全员人员资格清单。

3.评定。由市教育局、市旅发委组成“抚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接机构评定小组”对提交的材料等资质条件进行量化评分。

4.公告。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4个旅行社,推荐为有从事中小学生研学从业资格的研学旅行机构,首批评定推荐结果,在抚州市教育局、抚州市旅发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布。

5.管理。市教育局、市旅发委对入选的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实行动态监督管理,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遴选推荐;如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有违反相关规定,落实安全措施不力,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旅游质量投诉,学校、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%以下等情况,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。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须在指定银行设立账户,增存研学旅行质量保证金20万元(市内旅行社已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不需要重复缴纳),合作期间所产生利息归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所有。